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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毒舌语录】
凡中国所有的,外国也都有。
假使世界上只有一家有臭虫,而遭别人指摘的时候,实在也不大舒服的,但捉起来却也真费事。况且北京有一种学说,说臭虫是捉不得的,越捉越多。即使捉尽了,又有什么价值呢,不过是一种消极的办法。最好还是希望别家也有臭虫,而竟发见了就更好。
——鲁迅,《外国也有》,1933年10月19日。
我的豆瓣发言下面,时常会有些诸如“美国如何如何”“西方不也一样”之类的评论。言下之意,我发言中批评的现象既然国外也有,是足以让我“打脸”的。但于我而言,这却恰恰证明我的批评无论中外西东,放之四海皆准,更具有某些普世的意义。只不过我作为中国人,更关心国内事务,视野究竟有限。理应感谢他们给我的观点做了延伸。
这可以总结出三点常识:
一、指出他人犯有同样的过错,并不能将自己的过错洗白,不过是陷入一种竞相“比烂”的循环沼泽里。事实上,无论发生在哪里,过错就是过错,罪行就是罪行,无可辩驳。
二、持这种“国外也有”的“比烂”思维的人,从逻辑上讲,恰恰是认同批评者的观点。就像“家丑不可外扬”,“丑”的客观存在是大前提,不会因“不外扬”就变得不存在。
三、不论性别、种族、阶级、区域、国别,人渣的分布都很均匀。只是由于身份、能力、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作恶的程度有差别而已。譬如普通人生气最多摔摔东西、打打孩子、骂骂网友而已。而统治者因为掌握了更多的资源,所以“赫斯一怒,流血千里”。权力会放大个人的善恶品性。这也就是鲍敬言所谓“若令桀纣并为匹夫,性虽凶奢,安得施之?使彼肆酷恣欲,屠割天下,由于为君,故得纵意也。”
四、由于恶在很多时候是具有普遍性的,因此,“外国也有”并不是不能提,只是它在逻辑上作为一种反驳方法是不成立的。
我一向建议应多做比较研究。讨论六〇年代本国饥荒的,也应尽量关注1930年代的乌克兰大饥荒和19世纪的爱尔兰大饥荒。同理,不时晒些1969年3月16日越南美军美莱村大屠杀的,也请了解一下儿1966年8月27日的大兴和1966年8月26日的道县发生了什么。对恶的比较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恶行发生的成因、后果和本质,吸取经验教训,越多的人了解,就越能避免恶行再度发生。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