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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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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Owen案 黎智英上訴遭駁回 上訴庭重申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轄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罪,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於前年10月申請以專案認許形式加入辯護團隊獲批,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不果。其後人大釋法,國安委建議入境處處長須拒絕 Tim Owen 的工作簽證申請。黎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遭《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其後不服判決上訴,上訴庭早前亦駁回,至昨日(29日)頒下書面理由。黎認為國安委工作向中央政府問責之餘,同時可以受本港法院的司法覆核;惟上訴庭指當《國安法》第14條和人大釋法內容一併解讀,條文意思便毫不含糊,沒有其他解讀的方式可能性,原審法官裁定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轄是正確。 (全文) #202404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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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以磁石夾公仔店偷公仔 被控盜竊罪 准5000元保釋6.25再訊 【庭刊】35歲男警涉於今年1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商場的夾公仔店,利用磁石偷取公仔,其後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盜竊罪,案件今(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再提堂。 被告周君衞(35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4年1月13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屯利街1號華都花園商場1樓42、48B及52號舖偷竊9隻公仔,總值港幣2044元,而上述物品為陳繹名及周承洛的財產。 (全文) #2024041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夾公仔使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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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聘英御用大狀Tim Owen遭駁回|上訴庭頒詞指 一國兩制下法庭須跟從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解釋 由此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決定 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2022年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惟之後全國人大就國安法釋法,香港國安委之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絕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越權,要求撤銷決定,但遭高院駁回。 黎智英其後申請上訴,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今頒下判詞解釋指,香港法庭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必須要跟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條文的解釋,而當將《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常委的解釋一併閱讀時,清晰可見立法原意是人大常委會無意讓香港法庭有司法權去覆核國安委的判斷和行動。 上訴庭在判詞指,《港區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的干涉,全國人大常委會亦特別指出國安委「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兼且「不受司法覆‍核」。上訴庭認為,在《港區國安法》第14條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下,沒有任何含糊或不確定的地方,沒有任何其他可以合理替代的解釋;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是不受司法覆核挑戰,因此駁回黎的上訴。 (全文) #202404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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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理大「家長車」案18定罪被告求情 官指部分「參與摧毀自己學校」 押後6月18日判刑 【明報】警方2019年11月包圍理工大學,19人涉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家長車」,接應從理大游繩逃走的示威者,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等罪,其中5人認罪,1人已被判入教導所,餘下14人早前被裁定罪成。18名定罪被告今(27日)一併在區院求情,辯方指本案暴動罪在案件開審在即才加控,構成延誤,望法庭判刑時考慮在內。法官王詩麗另稱部分被告為理大或其附屬學院舊生,「參與摧毀自己家園、摧毀自己學校」。判刑押後至6月18日。 19名被告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除何、冼、張、陳和林,共14人另被控暴動罪。林、陳、利和陳開審前認罪,陳去年被判入教導所;麥審訊中途認罪;餘下14人不認罪,被裁定罪成。 代表何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指,何在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本案與一般鼠竊狗偷的刑事案件有別,何在警員截停下已立即停車,沒有證據顯示他與車內乘客事前有犯罪協議;另針對其部分的證據十分清晰,警方不用深入調查。辯方另分別提到各被告案發後積極更生,打算在獄中進修,對犯案深感懊悔。 王官讀出部分被告的求情信,例如20歲的黃信中稱明白自己做出對社會、國家的負面行為,難辭其咎。王官稱留意到她學業上事宜有額外資訊提供予法庭,決定替黃索取教導所報告。何、伍、利及黃為理大或理大附屬學院舊生,王官質疑各人破壞自己學校,但辯方稱黃事發後對大學積極作出貢獻,獲邀在畢業後加入研究團隊,他亦曾開發軟件免費供本地大學使用。(全文) #20240427新聞 #1118何文田 #1118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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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梓華承認為了使李宇軒脫罪、與重光團隊撇清關係 而向警察說謊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在警署錄影會面謄本,顯示他當時跟警方否認是「重光團隊」(SWHK)成員,又稱不肯定李宇軒是否成員之一、與 SWHK 沒有任何關係、會講 SWHK 的負面評價等等。陳在庭上逐一承認當時的說法是虛假的。他亦承認:「我當時係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為了令李脫罪而向警方捏造供詞,又承認:「當時想同 Stand with Hong Kong 撇清關係。」(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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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款逾1.3萬元以透露警方運作 前男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索取利益罪判囚4個月 官批沒以身作則令警隊蒙羞 【庭刊】一名前男警於在職期間,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兼股東提供的約1.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向同袍索取1萬元貸款,去年承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今(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身為警務人員,利用警員身份接觸內部調查資料,並向他人披露。雖然所披露的資料非真確,但已違反警隊守則,利用虛假資料之餘,更藉以索取貸款。覃官續指,警方網頁載有「忠誠勇毅,心繫社會」標語,警方的抱負和價值觀是要維護法紀,遺憾被告嚴重違反警隊價值觀和精神,沒有以身作則,令警隊蒙羞,亦令警隊精神和價值觀受損。 被告蘇靖峰(現30歲)報稱前警員,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稱他於2021年6月30日至10月11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警員,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彭閏謙提供的利益,即13,300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以回答彭閏謙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傾向優待對方。蘇另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即於2021年9月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歐陽毅索取1萬元貸款。(全文) #2024041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萬三蚊賣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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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辯方指黎智英對「支爆」字眼並不熟悉 又質疑陳梓華捏造證供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在數次陳與黎的會面當中,黎沒有說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或是結合議會、街頭和國際的力量,去「推爆個政府」。陳早前供稱,他於2020年1月在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與黎智英、「攬炒巴」劉祖廸等人開會,期間黎聲稱想培養劉成為政治明星,並談及「支爆」計劃。不過辯方今指,「支爆」是由劉祖廸在會議中首先提出,而非黎智英,而黎對這種字眼並不熟悉,會議更沒有談論如何達到「支爆」。惟陳稱:「我唔同意。」辯方又指,黎想培養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提供一萬英鎊生活費的說法,完全是陳捏造出來的。陳否認。(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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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梓華錄口供自言經常取笑攬炒派 今庭上改口稱當時不是說真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6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透露陳於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證人身份協助本案,並展示多份供詞紀錄。陳的書面供詞引述 Mark Simon 說:「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惟陳承認當時向警察說的話並非真確。供詞亦顯示陳自言:「我本人都係唔 buy(攬炒),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𠵱家攬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不過當辯方追問陳當時是否在說真話。陳回答:「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之後突然說:「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陳最後承認書面供詞所述的說話是虛假的。(全文) #202404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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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途人致骨折問「可唔可以唔報警」 休班警醉駕危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 判囚2年、停牌3年及罰款500元 【庭刊】一名休班警員涉在2022年5月醉酒駕駛,撞傷途人致對方右小腿開放性骨折等傷勢,並問對方「可唔可以唔報警啊」及「我賠幾多俾你都得」等。他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三罪,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法官嚴舜儀今(25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明知自己「好醉」、身體狀況不佳及不宜駕駛,仍由旺角駕車駛至長沙灣,其間先後衝紅燈及黃燈,又超速駕駛等,認為本案案情嚴重程度屬中度偏高。 嚴官又指,被告作為警隊的一分子,社會對其操守有更高期望,被告因案自毀職業前程,但其後正面面對其駕駛態度,學習加強自我管理能力及正面思維,又參與義務工作,決定酌情減刑2個月;就4罪判男警共囚2年、停牌3年及罰款500元。 案情透露,現年28歲的被告何家榮,於2022年5月28日在旺角喝了數杯威士忌後,駕車前往接載一名女子,途中曾衝紅燈及下車嘔吐,及後在長沙灣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鏟上行人,撞倒陳姓途人,導致對方的右小腿變形見骨等。被告被捕後情緒激動、失去知覺送院。(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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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梓華稱黎智英被捕對於「重光團隊」是沉重打擊 因失去美國政府內部消息及政治人脈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5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拘捕,陳當日向李宇軒傳送訊息,指一些商家和政治人物與黎「割𥱊」。陳解釋,黎被捕對於「重光團隊」來說是「一個好沉重嘅打擊」,因為「如果冇黎智英嘅話,我哋冇可能再知道美國政府內部嘅消息,亦都會冇晒佢喺美國或其他地方嘅政治人脈」,而黎的人脈可以協助「重光團隊」推動制裁及節省資源。他又表示:「我淨係覺得,好似樹倒猢散咁。」另外,陳梓華於2020年10月10日被捕,之後獲警方擔保,他引述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的說話:「叫我唔使擔心,佢話『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後路畀你』」,不過「叫我有心理準備,我會再次被拘捕,罪名係《國安法》,叫我唔使擔心」。(全文) #202404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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